律师文集

陈启明律师
陈启明律师
湖北-武汉
高级合伙人律师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处罚标准细分是怎样的

刑事辩护2023-08-15|人阅读

导读: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处罚标准要按照具体情况来分析。如果当事人欺诈发行股票行为数额巨大的,将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当事人欺诈数额特别巨大,将被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处罚标准细分是怎样的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处罚标准细分为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到刑事追究:

  1.发行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2.伪造政府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

  3.股民、债权人要求清退,无正当理由不予清退的;

  4.利用非法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5.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6.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即股东、债权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必须具有在招股说明书、认股躬、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主要是单位。自然人在一定条件下也能成为犯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依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所制作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债券募集办法等不是对本公司状况或本次股票、债券发行状况的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仍然积极为之者。因而本罪行为人的罪过实质是诈欺募股或诈欺发行债券。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陈启明律师
您可以咨询陈启明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