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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了怎么办?

损害赔偿2012-02-22|人阅读
只要有人存在的地方就会有矛盾,有矛盾就必然会引发各种冲突,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就难免会发生动手打架等事件。现实中,打架事件屡有发生,包括纯粹的一方殴打另一方,或者是双方互殴,这上升到法律层面,就是一个人身侵权的行为,各方当事人要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严重的话还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发生打架事件后,被打一方应该怎么做呢,下面我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首先,根据具体案情,确定是否需要报警。如果只是邻里之间,由于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因为一时情绪激动而双方互相动手,最终也未造成严重的伤害的话,可以选择不报警,双方冷静之后协商处理,或者由村委会、居委会出门调解处理即可。否则的话,建议及时报警。

其次,根据伤情情况,确定是否接受调解。报警之后,派出所会对事件进行调查,作出笔录,同时,派出所也会及时委托伤情鉴定部门,对受伤人员进行伤情鉴定,根据鉴定结论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如果伤情鉴定结论为轻伤以下的话,派出所可能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这时候选择调不调解就很重要了,如果受的只是皮外伤,伤情也一目了然的话,可以考虑接受调解,但是对于赔偿金额的多少,心里应该有个底,最好是委托专业人员计算出一个法定标准,在此基础上调解。如果有条件的话,可以委托专业人士参与调解。如果有些伤害不能及时康复,需要一段时间的治疗的话,建议不要急着接受调解,因为一些赔偿项目的费用尚不能确定,仓促达成调解将不利于获得完全的赔偿。

再者,由于伤情严重,对方被追究刑事责任,应该怎么做。这时,案件性质将完全不同了,不再是简单的违反行为了,已经上升到了犯罪程度,当然这时候,对于伤者的赔偿问题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伤者伤情达到了轻伤以上,有可能达到一定的伤残级别,公安部门也将不再处理双方的赔偿问题,除非双方共同要求公安部门出门调解,但这种情况比较少了。作为伤者一方,应该积极治疗,在医疗终结以后,也可以和对方协商关于赔偿的事项,但是在达成调解之前,一定要与对方一起委托相关鉴定部门,对伤残情况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协商赔偿数额。

最后,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赔偿事宜的话,那就只能走最后一道程序了,那就是诉讼。这里的诉讼包括单纯的民事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既然是法定程序,当然就不比协商或者调解那么简单和随意了,随意遵守一定的法定程序,这时建议有条件的话,尽量委托专业人员处理,一方面可以为当事人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另一方面,可以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由于篇幅限制,以上为本人对于人身损害案件的一个简单介绍,尚有不详之处,如遇到类似事情,建议及时向律师咨询,以确保最大程度维护自身利益,如有需要,也可来电咨询本人,广东陆台律师事务所肖律师,电话13600445200。

另附:受害人可获得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项目,根据具体案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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