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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香律师
吴晓香律师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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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一谈“离婚冷静期”

离婚2020-10-17|人阅读

谈一谈“离婚冷静期”

我国《民法典》即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全文涵盖总则篇、物权篇、合同篇、人格权篇、婚姻家庭篇、继承篇、侵权责任篇等共计一千二百六十条法律条文,条文规定了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各个方面,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式法典。《民法典》出台后,全社会掀起了学习民法典的热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备受社会关注,引发了广大老百姓的热议。现就离婚冷静期制度阐述如下:

设立宗旨

离婚冷静期是在坚持离婚自由原则下,为避免夫妻双方轻率离婚,而在离婚程序中设置的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后一定时间内撤回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目的系为减少轻率离婚,切实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适用条件

离婚冷静期适用于登记离婚,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至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双方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夫妻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夫妻双方需自愿达成真实的离婚合意;

第三,要求夫妻双方就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和债务负担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第四,离婚登记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至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手续经历二个“30日”与二次申请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男女双方若要登记离婚,需要先至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但此时并不发生离婚登记的效力。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后,男女双方需要冷静30日,该30日即为典型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均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如男女双方坚持离婚,需要男女双方共同至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结语

因此,自2021年1月1日起,离婚登记手续办结的时间在第31日至第60日期间,而且需要经历二次申请手续,即前30日递交离婚登记申请,后30日申请发给离婚证,改变了过往离婚登记申请当天一次性办结离婚登记手续的历史。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置有利于减少冲动性离婚,在离婚自由与防止轻率离婚之间寻找利益平衡,既避免冷静期时间太长损害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又避免冷静期时间太短无法达到“冷静”的效果,有利于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最后,真诚的希望我们每一个家庭都能够冷静理性的处理婚姻家庭关系,共同创造和谐美好的婚姻家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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