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黄荣高律师
黄荣高律师
广西-百色
合伙人律师

谈谈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及重婚罪

离婚2021-06-12|人阅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的原则之一,与他人同居是认定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也是无过错方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情形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者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的常见情形主要有:1、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随着婚姻登记制度的完善,婚姻登记数据的跨区域共享,婚姻登记处检索当事人的婚姻登记信息变为可行,这种重婚情形已经非常少见;2、有配偶者与他人不登记结婚,而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同居生活,这种情形较多。可见,如果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违反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但并不构成重婚罪,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有可能构成重婚罪。同居生活时是否以夫妻名义,系是否构成重婚罪的界线,即使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并生育子女,但如果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不一定构成重婚罪。

不管以“与他人同居”为由主张夫妻感情破裂要求法院判决离婚,还是主张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又或者自诉人向法院起诉追究被告人重婚罪的刑事责任,都有责任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这一事实,除非被告或者被告人承认,这显然不太可能。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证据的形式主要有:1、书证。比如结婚证、医学出生证明、租房合同、承诺书、悔过书、保证书等;2、物证。比如衣物、钥匙、日常生活用品等实物;3、视听资料。比如视频、录音等各种视频和音频格式文件,一般储存在光盘、U盘、移动硬盘、手机、录音笔等载体上;4、电子数据。比如电子邮件、电脑数据文件等;5、证人证言。比如邻居、同事、亲戚、小区物业、保安工作人员的证言等;6、鉴定意见。比如伤残鉴定意见、损失评估鉴定意见、字迹鉴定意见等;7、勘验笔录。

虽然证据的类型不少,但不管欲证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还是“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这一事实都非常困难。首先,有配偶者与他人选择同居方式生活的较少,他们为了不留下痕迹以逃避法律责任,往往选择偶尔或者短暂几天的住在一起,而不是持续、稳定地同居生活。其次,即使他们选择同居生活,在空间上,必然选择隐秘的所在,在时间上,也有可能是选择非正常时间在一起,在他们的住处也不会留存有过多文件资料、照片等物品。再次,他们或多或少具备一些“反取证”的意识及手段,即尽量不留下任何证据。比如不签订租房合同、不成双成对出入住处、删除手机通话、短信、微信、相片、甚至进行伪装等。最后,邻居、同事、小区物业、保安工作人员也很难得知他们同居生活的事实。退一步而言,即使知道,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怕被报复的心理,也不会轻易为素不相识的人出庭作证。另外,取证还涉及到隐私权的问题,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施行后,其中很多条款特别是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专门规定对隐私权的保护,力度有所加强。如果取证方式不当,极有可能侵害隐私权从而导致证据来源的不合法,非法证据将不能得到法院认可。综上,收集书证、证人证言、物证、视听证据、电子数据等证据欲证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这一事实确实困难重重。

如果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那么原告以此主张夫妻感情破裂要求判决离婚或者损害赔偿将不会得到法院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年12月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0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二十条,如果以重婚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又因缺乏罪证的,法院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即使受理,如果自诉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不出补充证据的,法院会说服其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本律师通过自己亲办案例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83件有关重婚罪的案件分析发现,法院不受理和驳回起诉的有51件,占比达61%,如果将因证据不足撤诉的10件案件计算在内,这个比例高达73%,也就是说自诉重婚罪的败诉比例为73%。而自诉重婚罪得到法院支持的仅有5件,占6%,可见自诉重婚罪难度之大。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如果将诉讼比喻为打仗,证据就是粮草,没有粮草不能打仗,没有证据只会承担败诉的后果,可见,在诉讼中证据有多关键。在收集证据过程中,当事人占主导作用,因为夫妻间生活仍然是紧密、隐私的,彼此可以接触各种证据材料。所以,如果发现另一方与他人同居,又想据此追究其法律责任,建议不动声色,暂时隐忍,以免打草惊蛇,注意在律师的指导下收集证据,时机成熟后再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果凭意气用事,采取争吵打闹的方式解决,对方反而处处防范,这时再想收集证据往往举步维艰。收集到一定证据后,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重婚罪,要求立案侦查,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上文提到的83件案件中,有17件是公诉案件,法院全部判决构成重婚罪。即使检察院不公诉,当事人在发生纠纷时有意识的收集、保存证据,自诉重婚罪的成功率也会高一些。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黄荣高律师
您可以咨询黄荣高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