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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友木律师
杨友木律师
浙江-温州
主办律师

打官司容易犯错的九大毛病

其他2017-01-25|人阅读

打官司要讲道理,要讲法律,这谁都懂,但是一些人总觉得自己有理却为什么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呢?

其实,打官司不仅要讲法律、要讲道理,更要命的是要有证据,没证据或没有足够的证据,一切都是浮云,结果就是瞎忙一场。

有了证据,也不一定行,还要与法律、经验、程序各种因素结合起来加以运用,这些可都是技术活。

作为律师执业多年,接待了无数个当事人咨询。很多当事人的案子经过了一审、二审、再审、不断地上访申冤,经历的时间少则一年半载,多则十年八年。认真听来,有些当事人确实有理,但始终得不到法律支持,究其原因,归纳有如下十大原因:

一、把希望寄托在关系上

一个官司打的面目全非,被对方完全占据了主动,这个时候,你找关系也没用了。其实所谓的关系并帮不了什么忙,最多只是个顺水人情。当你的官司被动得要输的时候,关系也帮不了你了。真正给你结果的是法院,现在,还有几个法官为了真心帮你而丢掉他的饭碗?甚至是坐牢?

二、自作聪明、自以为是

有些当事人,遇到纠纷之后,有的当事人还买很多法律书籍看,一时间,认为自己把法律搞懂了,自以为是地打官司,结果是一错再错,本来是可以打赢的官司,结果输的一塌糊涂。可悲的是,这些当事人到最后还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输的官司。而且这样的当事人输了官司后总是迁怒于法官。

三、口无遮拦、忘记了自己在打官司

打官司,不是只说自己想说的和爱说的话,而是要说法官想听到的、对方不想听到且无法反驳的话。只说自己想说的话,往往是在帮助对方,别忘了法庭上的自认也是证据一大来源啊,这些当事人把打官司当成了吵架和拉家常,口无遮拦。

法律语言,来源于生活,却独立于生活,自成一系。

四、用生活的经验代替法律的逻辑

生活和打官司完全是两码事,生活只要守住底线,人就是自由的,但官司,更多的是五花八门规则下的各种环节与程序,这种环节与程序稍纵即逝。官司不是一个饭局,今天不能来还可以下次再聚,官司是:你今天不来,你就输了。

五、到处咨询律师

现在有这么一些当事人,遇到法律问题后,到处咨询律师,而且这种咨询往往是免费的。他们咨询之后,以为掌握了法律的技巧,其实不然。一个成熟的真正的律师,法律的技巧永远只会在他的内心而不是口头。

、不信仰法律

不信仰法律的人,从来打不赢官司。你要法律给你一个结论,你就要信仰他,你是真心向佛还是假意向佛没关系,但你必须要拜佛才行。

、盲目信仰法律

对其他任何事物的信仰都可以是单纯的,唯独对法律的信仰需要技巧。法律通过程序才能实现公平正义,但程序其实就是技巧。忽视专业技巧就是轻视程序,轻视程序就是对法律盲目信仰,盲目信仰法律就要输官司。

、不总结输官司的教训

有的当事人的官司败了,遗憾的是,这些当事人没有能力总结教训,而是愚蠢而固执地错误到底。更遗憾的是,他们永远以为自己是对的他人是错的,法官是糊涂的。

九、不愿意花钱请律师

有人认为花钱请律师没用,有人只愿意用廉价的钱请律师。我常说,在能力许可的情况下,不愿意花钱请律师请好律师,不是一个理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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