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李江慧律师
李江慧律师
河北-石家庄
主办律师

律师风险代理介绍

其他2012-04-09|人阅读

一、律师如何收费、有什么标准? 虽然相关部门制订了一些标准,但是最终还得靠律师和当事人去协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律师、不同案情、不同争议焦点、不同难度、当事人的不同要求,都会影响这个代理费的数额。

对同一个案件,可能不同律师会有不同的收费标准,那么当事人选择律师是不是比比谁的价格低就可以了呢?

当然不行,请律师不是在商场买东西,律师的责任心、水平、经验是相当重要的,会影响案件的进程和结果。所以,如果案情非常简单,您只是出于没时间自己操作,想找个律师走走程序,那就可以主要看谁的价格低。如果案情不那么简单,你得同律师沟通时看律师对案情的分析,去判断律师的水平等情况,并综合考虑报价等因素去选择适合自己的律师。

除了这种固定收费的方式,很多人还经常听到“风险代理收费”,这又是如何操作的呢?

二、什么是风险代理收费?

风险代理,也有很多人说是“不成功、不收费”、“胜诉后再付律师费”、“不成功、退还代理费”。

简单说就是在签订代理合同时,当事人先不支付律师费或只支付很少数额的律师费,双方在合同中确定一个比例,等律师成功办理了委托人的委托事项后,再根据完成情况、当事人的收益情况收取约定比例的律师费。当事人收益越大,律师费也就越多,如果败诉,律师也收不到费用。

通常风险代理适用于一些大额的“合同纠纷”、“讨债的债务纠纷”等涉及一定财产数额的诉讼或非诉案件。但法院的诉讼费、保全费等其它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那么风险代理的收费比例是多少呢?

通常,根据案件的难度、标的额的大小、地域、风险代理的不同收费方式等情况,风险代理的收费比例在10%到30%之间,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

难度高的比难度低的比例要高、标的额小的比标的额大的比例要高、外地的案件比北京的案件比例要高、事先不支付任何费用的比先支付一定数额费用的比例要高,等等。

三、什么案件不能风险代理?

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适合风险代理,以下案件不适用风险代理:

1、婚姻、继承案件;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5、刑事诉讼案件;

6、行政诉讼案件;

7、群体性诉讼案件。

四、请律师代理前需要了解事项

当事人应把与案情有关的合同、单据、往来文件等尽量准备齐全,先通过电话联系律师简单沟通一下案情,然后约时间带资料到律师所、当事人所在公司或其他与律师商定的地点见面详谈。

异地当事人有委托意愿的,可以先电话沟通后把资料快递到律师的办公室,由律师先行查阅分析,并可通过快递、电子邮件、汇款等方式办理委托手续。

在审判实践中,由于当事人对法律不了解、不懂得使用证据、不懂得利用证据规则,有不少一审判决甚至终审判决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认定错误,甚至是根本错判。因此,对一审败诉的二审上诉案件及终审败诉的申请再审案件,经律师审查材料觉得确实有推翻原判决机会的,可以实行风险代理在内的多种方式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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