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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淑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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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
主办律师

伍淑杰律师透视透视王石离婚事件

其他2012-11-07|人阅读

王石离婚传闻又爆新进展,名为张弦的实名认证网友在微博上曝光了王石的离婚协议书,并称王石并非净身出户,但也给了女方亿万财产!”,被曝光的王石离婚协议书,是一份电子版。协议双方正是最近婚变传闻热火朝天的王石、王江穗夫妇。

在最吸引人注意的财产分配数额等位置,照片都做了特殊处理隐去真实数字。但是依稀可以看得到关于房产方面的分配。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的房屋共10处,其中美国1处、深圳5处、北京2处、广州1处、上海1分配方案:男方分得美国1处、深圳2处住房;其他归女方所有。

今天,我们很荣幸邀请到到深圳的伍淑杰律师作客我们法律快车访谈专栏,为我们分析王石离婚事件。伍淑杰律师处理婚姻家庭案件多年,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我们法律快车代表广大网友听听他对离婚案件的一些看法,让广大网友们学到更多的关于离婚纠纷的法律知识。

【伍淑杰律师:深圳律师协会专家会员,资深婚姻家庭纠纷专家律师,致力研究婚恋情感和法律问题,具有丰富的调解和诉讼实践经验】

【伍淑杰律师擅长民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纠纷、企业法务、重点项目法律调查、刑事调查与辩护等律师业务,重点研究婚姻家庭关系、恋爱情感纠纷,对婚恋关系相关的法律进行深入的体系化研究,总结出许多婚恋权益保护和纠纷解决的法律盲点,并借助自己的研究为当事人提供最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咨询热线:13794479769。】

(电话咨询免费,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

法律快车:法律快车的朋友们,你们好!伍律师,您好!我是法律快车访谈栏目主持人小婷,很高兴您能在百忙之中接受法律快车的专访,给我们介绍离婚纠纷的法律知识。

伍律师:谢谢小婷,也谢谢法律快车的朋友们

法律快车:伍律师,网曝王石夫妻离婚协议书中,王石10处房产7处归女方。请问离婚案中,离婚财产一般怎么分割的?您作为专业婚姻家庭律师,您从王石离婚案看到了什么特别的东西吗?

伍律师:离婚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协商的原则,协商达成一致的,按双方协商意见处置,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法院会按平均分配原则进行分割,但也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适当照顾弱势一方(弱势一方不单指女方,因为男女平等也是需要在婚姻法上有所体现的),对有过错的一方会视其过错程度、婚姻期限的长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贡献等情节予以适当少分或不分得共同财产。关于王石离婚案,从目前网上了解的情况来看,离婚应属事实,不然作为王石哥们的小潘、任大炮等也不至于这么轻松自然的予以“调侃”,也真是这种轻松的“调侃”透露出两个信息:一、王石夫妻是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是以王石和王江穗双方的共同意愿为准的;二、协议离婚所带来的后果相对来讲是有利于社会和谐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离婚双方在价值观、婚姻观及性格上的良善,也是婚姻自由原则的体现。这个也是我从王石离婚案中所看到的特别的东西。

法律快车:协议离婚为什么会有利社会和谐?婚姻自由原则具体指的是什么?

伍律师: 婚姻双方既然到了非离婚不可的程度,就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既然是协议离婚,必然是双方就财产分割和子女安排等方面达成了共同意愿,一般不会存在执行难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可以较好的避免离婚后双方的恶意中伤,有些甚至在今后可以朋友或亲人的关系相处,正如葛尤在《非诚勿扰2》中所说的“爱情不在交情在”。而诉讼离婚多半就是双方撕破脸皮、各显神通地去维护自己的利益,最终有可能是两败四伤,一伤自己,二伤对方,三伤子女,四伤双方家长,而且实践中许多诉讼离婚的子女抚养费支付问题是一个老大难的执行问题。婚姻自由原则包括两层意思,一是结婚自由,即结婚须以双方自愿为原则,且父母、组织、他人不得干涉当事人的结婚自由;二是离婚自由,离婚是婚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事情,当感情破裂已无挽救余地时,尊重对方的意愿,理性离婚比强留要好,所谓“强扭的瓜不甜”,所以根据婚姻法和相关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只要是一方坚决要离婚,就没有离不了的婚。在实践中,有一方坚决不离,只要名分不要婚姻内涵,甚至家长出面干涉的事情发生,这些都是违背婚姻法中婚姻自由原则的,也是不利于社会和谐的。为了结婚死缠烂打,为了不离婚死缠烂打,为了财产死缠烂打,都是在价值观、婚姻观方面不够良善的表现,更是体现出性格上的自私,因为婚姻不是单纯的占有。回到王石离婚案,如果双方为了财产利益纷争不休而诉诸法律,则必然会“一‘石’击起千层浪”,万科的股价恐怕不是猛涨而是大跃了,这样会伤及多少无辜呢?王石夫妻的协议离婚虽然给冷寂的地产市场增添了一些谈资,但尚属波澜不惊,不仅体现了王石对原配的责任承担(请注意,离婚不等于不负责,给予适当的财产和名誉等权益方面的保障也是一种责任担当),也体现了王石作为地产大亨所应有的社会责任心。

法律快车:如此看来,您是主张协议离婚的了,协议离婚有什么好处呢?

伍律师:是的,我在接受咨询时甚至是接受当事人委托后,都会极力主张双方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好处其实上面已经提及,更具体明确的好处则在于:一、不会或尽可能少地给双方造成二次伤害;二、有利于执行;三、对子女的影响可以降到最低,有些吵闹不休的夫妻,如果是协议离婚的,有可能对子女反而有利。

法律快车:伍律师,您作为资深婚姻家庭纠纷专家律师,处理离婚家庭纠纷案件多年,您是如何处理婚离婚案件的

伍律师:我办理的众多离婚案中,都是先进行调解,即充分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和他们婚姻矛盾症结所在,如果认为双方还有感情的,会给他们提出各自改正并重新磨合的方案方法,让双方再试着经营一段时间再作决定或者是给双方提出“试离婚”的方案并跟踪执行;如果确实无法挽回的,则会对双方讲明法律的相关规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可能的判决结果,并努力劝说双方在财产和子女抚养方面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才会代理原委托方提起离婚诉讼。为此,我总结设计出一套“爱转角”婚姻危机处理模式,正在实践和不断改进中。

法律快车:“试离婚”和“爱转角” 好像挺有意思?好像有首歌就是唱的爱转角,您能详细介绍一下这个模式吗?

伍律师:不是不可以介绍,只是目前还不是很完善,不便于作详细介绍,请原谅!

法律快车:访谈到此结束,谢谢伍律师,辛苦您了,谢谢广大网友对法律快车支持,我们下期再见。

伍律师:谢谢小婷,谢谢法律快车的朋友们,如有疑问,可随时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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