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吴雄鹰律师
吴雄鹰律师
湖北-武汉
主办律师

湖北省武汉市2010社平工资及社保缴费基数

仲裁2011-12-08|人阅读

一、2010年本地区社保缴费基数:项目 缴费比例 单位部分 个人部分 合计金额养老保险 企业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1666X20%=333.2 1666X8%=133.28 466.48医疗保险 企业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7/月重大疾病险 1621.44X8%=129.72 1621.44X2%+739.43 169.15失业保险 企业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1 1621.44X0.5%=8.11 1621.44X1%=16.21 24.32工伤保险 企业缴费比例为0.5个人不用缴纳 1621.44X0.5%=8.11 8.11生育保险 企业缴费比例为0.7个人不用缴纳 1621.44X0.7%=11.34 11.34合计 490.48 188.92 679.4备注 1)以上标准按最低缴费基数计算,即按武汉市2009年月社会平均工资60%为缴纳基数,具体金额为养老33320/12X60%=1666.02元,其他四险32429/12X60%=1621.44元。2)国家政策规定社保缴费基数是以员工的实际工资为基数,缴纳范围上限为社平工资的3倍,底限为社平工资的603)以上缴费项目不包含个人住房公积金,如果需要缴纳,按单位实际需求办理4)医疗保险个人部分中7元为大额医疗费5)工伤保险按照单位及工种不同缴费比例从0.5%到2%不等6)生育保险不分年龄性别,与养老帐户捆绑缴纳,从201007月开始执行7)社保实际缴纳标准依据政府最新政策调整

二、2010年本地区社平工资:社会平均工资执行200933320元。

三、2010年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900元,远城区:750元。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