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当事人如何收集证据
离婚案件当事人可以收集以下证据材料证实夫妻感情状况:
①共住人如家政服务人员、邻居、朋友、同事及亲属等的证人证言、调查笔录;
②报警记录、出警记录、公安人员调查笔录、医院的证明、法医鉴定报告等涉及家庭暴力的证据;
③离婚协议、保证书、电子邮件、信件、短信、日记等;
④反映夫妻感情的照片、录音录像资料、电子文件;
⑤有关单位如妇联、居民委员会、派出所、当事人所在工作单位介入到婚姻纠纷中的调解记录;
⑥其它相关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