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1) 工资、奖金。我国法律规定的工资指工资总额,包括标准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奖金指国家、政府以及有权威的组织,对有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货币数量的奖赏。不是工资里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用夫妻个人财产还是用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的投资,其收益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3) 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及相关权利、商标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设计权、未披露信息专有权。其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明确了“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的范围:
(1)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 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