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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泽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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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中的常见问题处理

离婚2012-01-10|人阅读

离婚中的常见问题处理

离婚的途径

办理离婚的途径就两种,协议离婚和法院判决离婚。协议离婚就是双方自愿协商婚姻关系结束,并就财产和子女的抚养等问题都加以解决的友好离婚方式。法院判决离婚就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双方不能友好协商离婚,最后由法院对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进行处理的一种方式。对于协议离婚,男女双方亲自到当初结婚时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就可以了,简单方便快捷。而对于法院判决离婚就要麻烦很多,包括在哪一家法院可以起诉,要有离婚的理由证据等等。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

离婚后,通常情况下哺乳期的子女归母亲抚养。过了哺乳期的,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哪一方抚养会更有利于子女的教育和成长。当然法院也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离婚后,不与孩子生活在一起的一方要承担孩子生活费和教育费,至于费用的多少要和当地经济状况以及双方的收入状况相联系。在必要的时候费用是可以增加的。

离婚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为离婚而中断,不与子女生活的一方仍有看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也就是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一方)有义务协助看望。

离婚中的财产处理

财产处理是离婚中最大的问题,也是最麻烦,最容易出现争议的问题。几乎在所有的离婚案件中,财产处理都是最重要,最耗费心血的环节。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中分配的财产必须是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婚前的财产是不在分配之列的。婚前属于一方的财产,离婚的时候当然仍然由其独自享有。

其次、婚前的债务,当然在离婚以后仍然由原借债人承担。

再次、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处理,原则上平均分配,照顾女方,照顾生活困难的一方,以及对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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