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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楚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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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维权系列之——其他常见问题

拆迁2014-05-14|人阅读
1.我们村委会将土地卖给开发商,这样合法吗不合法。集体土地不能直接上市交易,需要征收为国有之后才能进行招标、拍卖、挂牌进行交易,直接买卖集体土地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罪。可以进行举报。 2.现在全国都在推行城乡一体化,我们村进行新农村改造,我们不愿意上楼可以吗?二0一三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外撤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提倡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这一精神是对近年来一些地方“造城运动”的一剂良药,继续搞土地财政那一套越来越行不通了。 3.征地要经过谁批准呢?占用农民集体土地搞建设,必须经省级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应该由国务院批准征收的情况有四种:(1)基本农田(多少都是);(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征收以上四种情况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4.依据法律规定征地对农民的补偿有哪些?征地补偿费包括三方面:一、土地补偿费;二、安置补助费;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后各地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作为征地补偿的依据。 5.我们村按照30年承包合同剩余年限支付补偿费,每年支付1000左右,是否合法?不合法。涉嫌“以租代征”土地,《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规定严禁以“以租代征”,土地补偿费应一次性补偿给被征地农民,不能分期支付。 6.有征地批文就合法吗?不一定。按照法律规定,一般集体土地征收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拟征收公告;(2)填写调查通知单;(3)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4)公示安置补偿方案,听证;(5)签订安置补偿协议;(6)对补偿有异议,由市、县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省政府裁决;(7)编制土地征收方案,报请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8)公告批准文件;足额支付给集体组织和农民及权利人;(9)清理附着物、移交土地;(10)足额补偿到位后拒绝移交土地的由市、县政府责令限期移交土地,逾期仍不移交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通过信息公开我们得知我们村的征地是有批文的,我们没有签订协议村委会和街道就能直接强占我们的土地吗?不能。法律规定即使签订协议不移交土地的需要申请法院执行,其他任何人不能强占、毁坏土地。 8.我们不签协议就有“小痞子”打我们,怎么办?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农民不要怕,邪不压正,只要农民能团结起来,有国家法律做保障,一定能用有力“武器”打跑“小痞子”维护自己的权益。 9.我们想通过上访解决问题,不知行不行?上访几乎不能解决这种复杂的法律问题,最好的方式是通过法律的程序,如复议、诉讼、舆论监督等综合的多管齐下的手段。这样不仅仅是效果好,风险也小。许多农民朋友上访多年甚至几十年,不但没有解决问题,还把诉讼时效复议时效超过了延误了,本来能够解决的问题也没有了希望。当然还浪费了大量的钱财和时间。 10.农民怎样维权呢?首先要坚定信心。应当相信中国高层,特别是中央是希望维护农民权利的。只不过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侵犯农民权利的问题还难以通过发号施令来解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农民自身的维权行为就显得非常重要。其次要团结,我们农民是弱势群体,并且涉及到每一户的土地补偿数额也不是太大,这更需要农民团结起来维权。维权中最重要的是将事实真相搞清。真相不明导致去哪里都不被重视,更难以讨到说法。实践证明,只有把真相,而且是具体的事实真相、具体的法律关系,具体的违法点搞清楚了,某些部门或人员才会重视,或者不得不重视。总之,征地拆迁维权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农民兄弟要用自己的“武器”进行斗争,这也更需要专业征地维权律师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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