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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平律师
李志平律师
山东-潍坊
主办律师

企业之间资金借贷注意事项

债权债务2018-09-13|人阅读
企业之间借贷注意事项(潍坊律师李志平)摘要企业之间的资金借贷合同系无效合同;企业间借贷取得的利息收入应依法纳税;套取金融机构资金又高利转贷的行为系无效。案情潍坊某企业向当地一房地产公司出借资金2000万元,月利率2%,按月付息。日后,该房地产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利息,到期后无力偿还本息。后该企业起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本息。后该房地产公司委托本律师办理本案。案件结果房地产公司仅负责偿还本金,原先支付的利息抵顶本金律师思路1、企业间资金借贷是否有效?若无效,仅返还本金,利息无需偿还。2、出借企业的规模、注册资本、资产、主营业务收入、现金流是否与出借自己额是否相符?出借前后是否有过向银行等申请过贷款?这些情况需要查明3、利息收入的使用情况4、同类案件法院判决情况律师工作首先,律师去法院复制了全部案卷材料,检索了先关法律法规,对案件进行了大量研究,找出了案件突破口,制定了法律方案。其次,律师走访了当地政务大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法院、税务部门和企业,了解到了海量信息并调取了证据材料。再次,律师通过电话、网络、法律软件等工具检索了该企业最近几年的案件,尤其是借贷纠纷案件,进行了汇总和比对。还有,综合法律规定、案例、对方企业经营情况,我们找出了相关要点,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交了司法鉴定申请书、调取证据申请书、责令对方提供证据申请书等材料。最后,庭审中律师据理力争,在大量事实和法律规定面前,让对方措手不及,最终避免了巨额损失。潍坊律师李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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