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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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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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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三看守所(汇款须知)

刑事辩护2016-04-23|人阅读

广州市第三看守所地址:广州市庆槎路189号

给看守所羁押人员汇款须知:

一、现场缴款:由被羁押人直系亲属,携带身份证,《拘留通知书》原件到看守所,每月限一次,每次不超过2000元,被羁押人每月消费限制在500元;

二、在看守所查询被羁押人基本情况或备案后,可以通过邮政储蓄形式给被羁押人汇款:510435,广州市庆槎路189号广州市第三看守所,姓名:某某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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