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公司不给李先生办转档手续的做法是违法的。我国《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公司要求李先生交纳2000元违约金也不合法。《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特别解除权,即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除用人单位因基于专项技能培训或保密义务、竞业限制外,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