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李方敏13530800816律师
李方敏13530800816律师
广东-深圳
主办律师

宝安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辩护2013-04-06|人阅读

本是一起小小生意上的纠纷,却因一时气愤,心生歹意,将生意合伙人杀死,后逃亡长达十五年。近日,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犯罪嫌疑人郑某依法批准逮捕。

  1997年10月9日晚,犯罪嫌疑人郑某因生意的事情来到金寨县燕子河街道被害人刘某家中,在与刘某发生口角后产生杀死刘的想法。郑某先回到家中找到一根带有插头的双股电线,再次回到刘某家中,提出当晚要与刘同住。刘同意后,两人同床休息,夜间,郑某趁刘熟睡时,拿出事先准备的电线接通电源电击刘某头部,致其死亡后逃离现场。宝安刑事辩护律师

  为了逃避惩罚,销毁现场痕迹,掩盖刘某死亡的事实,郑某于次日夜返回现场,将刘某的尸体搬运至燕子河街道北街邮政局附近的涵洞内藏匿,并将杀人现场放火焚烧,一切妥当后,郑某开始了自己长达十五年的逃亡生涯。

  2013年3月1日,良渚刑侦中队联合安徽金寨县刑警大队根据事先掌握的线索,运用刑侦专门手段在余杭区良渚街道一出租房内将郑某抓获。归案后,郑某对其在1997年杀死刘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宝安刑事辩护律师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