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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刑罚种类2021-09-07|人阅读

  欺骗有很多种类型,都是属于诈骗罪的,在我国诈骗罪的处罚是明确规定罚金和有期徒刑的时间的,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的同时在合同中有欺骗也是属于合同诈骗。接下来小编为大家进行合伙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合伙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其实,我国刑法中并没有合伙诈骗罪这样一个罪名,从字面来看,应该是属于诈骗罪的共同犯罪。既然是犯罪,那么肯定就有关于量刑方面的规定。下面,律图告诉你对合伙诈骗罪如何进行量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合同诈骗罪行为的种类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一般是指当事人借助别人的名义骗取对方签订合同,或者干脆就虚构了一个完全不存在的单位,与受骗人签订履行合同,导致合同对价无法兑现,使受骗人蒙受损失。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这里的票据是指汇票、本票、支票、信用证、银行存单等金融票据。而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一般是指虚假的造假的动产或不动产证明。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在与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时,要考察对方是否有实际履行合同,一般应对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经营能力、经营状况等综合情况作出判断,最大限度来保证不被骗,这需要合同当事人认真审查。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这是除了上述四种情况之外,生活实践中存在的其他合同诈骗情形。比如说签订了虚假的合同,并以此来骗取所谓的中介费或者好处费等等,这都属于以其他方式骗取当事人的财物的体现。

  三、合同诈骗案报案需提供的材料

  1、提供所签订的合同(协议)。

  2、提供涉嫌人签订合同的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的相关依据。如:留下的印章、印鉴、假名片、假工作证、假营业执照,盖假公章各种证明等。

  3、已经履行小额合同、部分合同的,提供已履行合同的材料。

  4、收受受害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请尽量提供逃匿的依据。如关闭通讯工具,转移货物、货款,搬迁住所等证明本材料等。

  5、提供涉嫌人其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依据。如:留下的书写工具、交通工具、生产工具、假身份证、刊登虚假广告的报刊、杂志等。

  6、涉嫌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请尽量提供。如来信、电报等各种材料等。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合伙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问题的详细解答,所以诈骗罪立案还是判刑以及罚款都是会根据犯罪金额进行罚款的,如果需要报案是需要准备相关有利材料和证据。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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