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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灿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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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婚恋是真爱还是争产

离婚2014-12-02|人阅读

2014-10-30,广州日报一篇“13天婚姻是真爱还是争产”的文章引发了世人的广泛关注。她说:因为爱情,在丈夫临终前13天做了结婚登记。他说:荒谬之极,爸爸是被她蒙蔽 结婚只为分家产。黄昏恋到底是真爱还是争产?如何让真爱纯粹?如何让成年子女坦然接受这个后妈?

案情简介:

李老伯在接到病危通知书(肝癌晚期)的第五天,瞒着家里人和王阿姨领取了结婚证。王阿姨曾是李老伯的租客,在李老伯去世的前七年里,一直无微不至地照顾李老伯。李老伯有一个儿子,老伴十年前就去世了,名下有三套房产。在结婚后的第13天,李老伯撒手人寰。随着李老伯的去世,李老伯的遗产引发了妻儿之间的争产诉讼。

李老伯的三套房屋到底该如何分配?王阿姨是否能依法分到作为配偶所应得的份额?

律师点评:

第一、 从王阿姨角度来看。

李老伯身患癌症,没有老伴,没有子女陪伴身旁照顾。起初,王阿姨作为租客,作为邻居,时长为李老伯提供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慰藉。后来,李老伯和王阿姨产生了真正的感情,这份感情叫爱情也罢,叫亲情也罢,总之,双方在一段时间内彼此不分,相濡以沫。

第二,从李老伯角度来看。

手心手背都是肉,一边是妻子,可以陪伴自己,满足自己的精神需要和生活需要;一边是儿子,可以满足自己传宗接代、光宗耀祖的需要;哪个对自己都重要。所以说,李老伯在接到病危通知书后选择和王阿姨结婚,给王阿姨正名,合情合理合法。

第三、从李老伯儿子角度来看。

父亲李老伯辛苦奋斗一辈子,也就攒下这么三套房屋,母亲早就去世了。这三套房子就是自己的。王阿姨横空出世,从一名租客摇身一变成了“妈”。于情于理于法,李老伯的儿子小李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这个“妈”,没有抚养教育过他,更没有照顾过他的孩子,他当然不会认,也不会叫,让他如何能同意分她一半财产?如果这个王阿姨不是为分房产,那么,他们为什么瞒着他去结婚证?也太不尊重小李的感受了!

律师创意:黄昏恋完美解决方案

一、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扶养方对遗赠方尽生养死葬义务,遗赠方将自己的部分或者全部财产作为对价支付给扶养方的约定,该协议签订即生效。

遗赠扶养协议的特点有以下三点: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

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

3、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

4、遗赠扶养协议不仅适用于李老伯和王阿姨这样的老人之间,同样适用于父母子女之间。

二、签订财产协议

适合老年人结婚的财产协议有两种,一种是婚前财产协议,一种是财产分别所有协议。

结婚是个美好的事情,因为婚姻产生的财产关系比较复杂,尤其是再婚家庭。如果双方都能接受签订财产协议的理念,签订并履行财产协议并不影响夫妻感情,以不影响夫妻生活质量,反而更有助于家庭美满幸福。更为了避免一方去世后,妻子骨肉对簿公堂的局面。

笔者在工作过程中,不免遇到李老伯、王阿姨这样的老人,如何让他们像初恋一样步入婚姻的殿堂,如何让双方子女坦然接受双方的结合。如果方式方法正确,不是不可为,而是大有可为。祝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选择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婚姻财产协议是最理想、也是最理性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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