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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付坚律师
张付坚律师
湖北-武汉
主办律师

婚姻中的“拖延战术”

离婚2014-07-01|人阅读

很早就想写一遍关于婚姻中,一方不想离婚的缘由文章,但一直都没有时间,今天抽个时间逼迫自己写了这么一篇文章,供大家在离婚之前予以参考。

婚姻一旦出现了不可修复的矛盾,夫妻双方有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不想离婚的一方无非两个理由:一、对对方还是有感情,希望尽自己的努力挽回这个家庭;二、离婚条件没有达到,为了拖垮对方而迫使对方答应自己的离婚条件,而选择不离婚。那么,今天,本律师将结合大量的婚姻案例及办案经验,谈谈婚姻中的“拖延战术”,希望对广大的出现矛盾的夫妻双方有一定指导作用。

我们先来说说第一个“拖延”离婚的理由,那就是对对方还是有感情的,希望尽自己的努力挽回这个家庭,对这种理由,本律师表示赞赏,本律师一直认为,结婚是件圣神的事情,只要夫妻双方还有一点感情,那么本律师都希望双方能够继续走下去,这也是本律师办理离婚案一直坚持“劝和不劝离”的重要原因。所以,在此,本律师也要提醒各位,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借马伊琍的一句话)。

本文章将重点阐述“拖延”战术的第二种理由,没有达到离婚条件,为了拖垮对方迫使对方答应自己的离婚条件而选择不离婚。这也是很多律师办理离婚案的一个技巧,对于这种理由和技巧,本律师一直是持否定的态度。并不是每个律师都可以将离婚案办好,做一个专业离婚律师,不仅需要有高超的专业水平,而且更需要有高超的情商,所以很多律师在办理离婚案件,为了达到客户的离婚条件而适用“拖延战术”,试问这样对当事人负责吗?

婚姻中出现了不可修复的矛盾,很多女性同胞(绝大多数是女性,但不排除男性)认为自己是受害方,所以在离婚谈条件时,对于属于自己的要争取,这点无可厚非,对于不属于自己的也要争取,当然了,这本律师也可以理解,谁都希望在离婚的时候多争取点利益,但关键是,对于不属于你自己的那部分,你有多大的把握争取到,若争取不到,你是否会更痛苦。一旦争取不到这些不属于自己的利益,就听信别人或律师的“谗言”拖死对方,直到对方同意你的条件才离婚,这在本律师看来是非常不明智的,本律师办了很多类似的案件,刚开始和对方谈判协商,男方可以作出适当的让步,若女方得寸进尺,想获得更多,那么只有上法院,若法院真判决夫妻双方离婚,财产一般是均分,对女方是没有优势的,还有一种情况是女方坚持不离婚,后,法院判决夫妻双方不准离婚,这种情况看似女方赢了,可实质上,女方失去的更多,这场官司已经把她折磨的够呛,六个月之后,男方再次起诉离婚,试问女方你还能坚持不离婚吗?若男方再次起诉离婚,你觉得男方在财产分割上还会让步吗?最主要的是,在这六个月内,你过的是什么生活?是不是整天和对方争吵?有过真正开心的日子吗?

有很多女性同胞向我咨询的时候都提出了一个问题:张律师,若对方不同意我的条件,我可以不离婚,这样子对我有没有什么影响?当然了,财产分割肯定是没有什么影响的,但是你的情感可以受得了吗?法律上没有离不了的婚,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时间拖的越长,对双方都不利,更多的是一个精神的折磨,很多客户和本律师阐述:张律师,我现在都不想回那个家了,看到他(她)我心里就怕,就烦,这个事情不解决掉,我心里就像压着一块石头一样,我父母也是心力交瘁……对于这些问题,我相信很多离婚或将要离婚的朋友都遇到过,但是我想说的是,对于那些进贡“谗言”的人或律师,你们是否想到了这些。

所以,若夫妻双方真的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若是因为离婚条件的问题没有达成一个离婚意向,那么本律师给大家的建议是,在财产分割方面,该是自己的一定要争取,不属于自己的,尽自己最大努力争取,最终没有争取到,也无愧于心,当然了,若对方有过错的除外。

当你离婚几年后,你再回头看你和前夫(妻)在离婚时所谓的“斗智斗勇”,在以后看来,你会觉得很搞笑或很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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