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发包后的主体界定
建设工程层层转包、分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与其发生劳动争议的,最近上一层转包、分包关系中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当事人。(实施条例第四条)
律师说法
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可以同时状告包工头和发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