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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能得到经济补偿金还是赔偿金?

劳动工伤
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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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用人单位为了优化自身用工结构,在劳动合同未到期前,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产生的纠纷数量也呈上升趋势。

司法实践中,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主要有过失性辞退、非过失性辞退和经济裁员三种。

那么,到底哪种情况下劳动者能主张经济补偿金?哪种情况下能主张赔偿金?具体金额又如何计算呢?

在五一劳动节来临之际,我们邀请劳动争议审判团队法官助理为大家答疑解惑!

01过失性辞退,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2019年11月1日,小军被举报利用职务之便,偷偷帮朋友的调速器进行喷漆。单位经调查发现,小军在职期间有多次利用单位的资源帮朋友的调速器做喷漆等维修保养项目的情况。

11月15日,公司以“小军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接私活赚外快,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及不良影响”为由解除了与小军的劳动关系。

此时,小军对公司的辞退决定不服,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将无法得到支持。

因为,公司在小军有过错的情况下辞退了小军,属过失性辞退,系合法解除,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02无过失性辞退,但提前30天通知,需支付补偿金

2019年11月1日,公司召开员工会议,因环保评估不合格,公司所有生产线全部搬至安徽,上海将不再设办公地点。由于小军家住上海,去安徽工作将极为不便,因此在公司询问其是否愿意随公司搬迁时,小军表示不愿意去新地点上班。2020年1月7日,公司解除了与小军的劳动关系。

此时,小军向单位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得到支持。而如小军主张支付赔偿金,则无法得到支持

因为,虽然小军无过错,但公司因环保原因搬迁,也不能归责于公司。此为无过失性辞退,即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过失而解约,且提前30天通知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03因破产导致的经济裁员,需支付补偿金

小军所在的公司连年亏损,濒临破产,需要裁员,并于2019年11月向工会就裁员人数、名单、经济补偿、时间安排等进行了说明,听取工会意见,同时向职工公布裁员方案并发放了征询表。后来,小军得知自己在裁员名单中。

此时,小军向公司主张经济补偿金,应得到支持。公司虽系经济裁员,但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04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2019年11月1日,小军因发生交通事故入院治疗,11月10日出院,经医院诊断,小军仍需继续休养至12月20日。

2019年12月2日,公司以小军连续15日没有上班以旷工为由,辞退小军。

此时,小军主张公司支付赔偿金,应得到支持。

因为,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可证实,小军不能提供劳动是因病休养,属于合理的医疗期内,公司在小军受伤医疗期内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系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5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对补偿金的计算进行了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则对赔偿金的计算进行了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当公司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可二选一主张支付赔偿金或者恢复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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