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自由权都有什么内容
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包含人身自由权在内的基本权利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政治权利则包括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二、侵犯人身自由权怎么处理人身自由权被侵权后及时报警处理,或者到法院起诉侵权人。
侵犯人身自由情节较轻的被处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会触犯刑法,构成非法拘禁罪,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人身自由权是宪法第几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