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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平律师
陈建平律师
甘肃-天水
主办律师

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

其他2013-11-03|人阅读

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

1、证据调查的法律依据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委托,调查并策划收集有关诉讼及非诉讼证据。

2、个人基本资信调查

  个人户籍、个人资产信用调查。雇佣资质深度实地调查:学历调查、个人信誉调查、个人婚姻状况调查。

3、企业资信调查、企业财产状况

  工商登记调查、商业信誉调查、企业不良记录查找、合伙背景、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品信息、业务信用调查、防止商业欺诈实地调查(包括商业侵权调查、合同欺诈调查、履约能力调查)。  

4、婚姻不忠调查

  根据婚姻法’过错赔偿’原则,接受当事人委托调取婚姻不忠证据和财产下落。

5、知识产权调查

  调查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及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协助查清盗版的书籍、音像制品、软件的来源,调查假冒伪劣产品生产窝点,并获取相应证据,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知识产权。

6、反不正当竞争调查

  假冒商品、假冒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虚假广告、诽谤诋毁、商务欺诈等一切侵权行为调查取证。

7、房地产产权、使用状况调查

调查房地产权属情况、抵押情况和使用情况。

8、被执行人财产行踪调查法律依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接受委托,协助债权人寻找失踪企业、寻找逃逸债务人。协助法院调查、执行、追查被执行人隐藏、转移的财产、帐户,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9、特定调查

  根据委托人的需要,对特定事务进行的合法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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