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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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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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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对方的履约能力如何进行考评(一)

常年法律顾问2012-02-08|人阅读

企业要想选择最佳的合同对方,单单考评合同对方的资格能力还不行,还必须同时考评合同对方的履约能力。合同资格能力仅仅是合同对方在法律层面享有的一种缔约资格,只有同时具备履约的物质能力,履约才有保障。履约能力是合同主体履行合同的物资条件和诚信度的统一。与没有履约能力的对方订立合同,就无法做到合同的全面、顺利履行,企业就很难实现自己的合同利益,甚至遭受损失。从企业合同管理的实务看,因履约能力问题导致合同履行不能的,占合同纠纷的主要部分。企业在选择合同对方时必须注意考评对方的履约能力。

下面将依据合同交易主体所处的位置不同,分别介绍从那些方面去考评合同对方的履约能力:

企业对购买类合同对方履约能力的考评

1.以往履行合同的情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合同对方以往履行合同的情况是判断其履约能力的重要根据,企业不能指望,也不能相信合同对方以往履行合同不好,从现在起就完全好起来。对塒原、辅、燃、材料来说,企业购买类合同的对方往往是相对固定的,企业可以根据前单的履行情况评判合同对方的履约能力。正因如此,在企业合同管理实务中要求,企业在某一期间结束后,对供应商做出评价,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对工程承包合同、投资合同、新供应商合同等大宗临时交易合同,企业也可以通过调查对方以往履行合同的情况对其履约能力做出判断。企业应当慎重与产品质量不合格、供货不及时、缺乏诚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对方订立合同。

2.设备、设施的规模能否满足合同的需要。这一点对企业向生产型合同对方进行采购以及工程承包合同最为重要。供方所提供产品和工程的质量、数量、期限一定会受其设备、设施状况的限制。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结果只能是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全面履行,使企业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类似情况多见于工程承包合同,一些根本不具备条件的工程队与企业订立工程承包合同后,工期一拖再拖,工程质量一降再降,企业往往既无法解除合同,又难于追究违约责任,只能自认倒霉。所以,企业在订立购买类合同时,应当根据需要考评合同对方生产条件,对其是否具备完成合同的能力做出判断。

3.技术和工艺能否满足合同的需要。技术和工艺也是决定对方履行合同能力的物质条件。特别是对一些高新尖产品和质量要求高的产品,供货方的技术和工艺如何更显得重要。对某些有特殊要求的供货合同,企业应当注意考评合同对方的技术、工艺能力,做到有金钢钻的,才让干瓷器活。

4.资金和融资能力如何。资金和融资能力奐系到合同对方的经营能力,特别是一些大宗采购合同和工程合同需要合同对方预先投入大量的资金,如果合同对方没有相应的资金也没有相应的融资能力,合同的履行势必遇到困难。

5.财产状况和经营规模。企业的财产就其来源说,由三部分组成:(l)投资人投入的部分,这部分财产在公司中称为实收资本;(2)企业利润的积累,这部分财产包括各种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3)债权人赊、借给企业的财产,这部分财产包括银行的各种贷款、在购买类合同项下欠合同对方的款项和在销售类合同项下预收合同对方的各种款项。其中前两部分为企业的自有资金,第三部分为企业借人的资金。合同对方的履约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受其资金总规模和自有资金规模的限制。在一般情况下,资金规模大者经营规模大;自有资金规模小者,偿债能力也小。企业在选择合同对方刚,,特别是在有定金、预付款的情况下,最好应当根据合同对方的资产负债表,对其履约能力作出判断。

6.企业管理水平。合同对方的企业管理水平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其履行合同的水平和能力。

企业在选择购买类合同对方时,应当参照上述各项考核评价合同对方的履约能力,以便从中选择出最佳者与其订立合同。当然,这并不是说,企业在订立任何购买类合同时,都要按照上述要求一一考评合同对方,比如看货交易的临时性交易合同就没有必要。当然,这也不是说,企业只能选择履约能力最强的合同对方,企业在选择合同对方时还要考虑对方提出的交易条件,特别是价格条件等因有这层意思在内。总之,对于大宗的、长期交易的采购合同;对于工程承包、投资、合作等长期共存的购买类合同;对约定有预付款或定金的购买类合同;企业更应当注意在订立合同前考评合同对方的履约能力,这对企业防避合同风险,实现合同目的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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