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郭永军律师
郭永军律师
河南-开封
主办律师

使用暴力手段向债务人索要欠款致人伤害应如何定性

犯罪类型2014-08-05|人阅读

使用暴力手段向债务人索要欠款

致人伤害应如何定性

作者:郭永军律师

为讨回合法债务,债权人当场使用暴力当场夺走债务人的钱物并致人伤害的,该如何定性呢?对这一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有部分人的认识还是比较模糊的,主要存在着两种观点,一种认为该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一种认为构成抢劫罪,有必要加以澄清。

在债权人当场使用暴力夺走债务人财产的行为中,债权人在客观上虽然针对债务人当场实施了暴力行为并夺走债务人的财务,但其主观上只是想收回自己的合法债权,债权人的私力救济行为虽不合法,但有明显不具有强行非法占有他人财务的抢劫故意和目的,因此,对该债权人的行为显然不能以抢劫罪论处,否则,必将冤及无辜。进一步地说,如果债权人为抢走债务人的钱财而当场实施的暴力行为,已实际造成债务人轻伤以上后果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反之,则属无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论处,而不能以绑架罪论处,正是这种原因。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转化为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转化为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交通肇事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的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
#犯罪类型
人看过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转化为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
因民间矛盾激化引发且被害人有一定过错的案件如何适用死刑
因民间矛盾激化引发且被害人有一定过错的案件如何适用死刑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10月27日《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对故意杀人的处刑问题明
#犯罪类型
人看过
因民间矛盾激化引发且被害人有一定过错的案件如何适用死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作者:郭永军律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中,有权提起受附带民事诉讼。司法
#犯罪类型
人看过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
“见死不救”能否构成犯罪
“见死不救”能否构成犯罪在一般情况下,“见死不救”只是道德谴责的对象,不属于刑法评价的范畴;但在特殊情况下,“见死不救”也会成为刑法评价的对象,“见死不救”者亦
#犯罪类型
人看过
“见死不救”能否构成犯罪
公安机关待犯罪嫌疑人分娩后再采取强制措施的,能否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公安机关待犯罪嫌疑人分娩后再采取强制措施的,能否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作者:郭永军律师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从文义上看,上述规定中
#犯罪类型
人看过
公安机关待犯罪嫌疑人分娩后再采取强制措施的,能否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郭永军律师
您可以咨询郭永军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