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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宏威律师
陈宏威律师
浙江-台州
主办律师

交通肇事案代理辩护感悟

刑事辩护2012-11-01|人阅读

2011127日,节气大雪。家属紧急从天津赶到台州,早早在我单位等候。我泡好热茶,让她们舒缓情绪,然后将交通肇事罪法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意见等结合李某案件进行详细介绍。李母称犯法就该坐牢,但李某身患哮喘等疾病,病发会有生命危险,希望我们能尽快会见。家属心情我能理解,我马上联系办案民警,答复称本周没空。我告知家属侦查阶段会见得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但我争取尽快获得批准。隔日,李母买了两大袋衣袜,我开车送她们把衣物交到看守所,一墙之隔却无法相见,家属都无比伤心。我送至车站,临别之际,李母非常认真的说,“一切拜托陈律师你了!”

1213日,苦等办案民警两个小时才得到会见函,我马上通知李妻可以会见,问其有什么想转告李某并作好记录。1214日,兴奋的我进了看守所却被告知,李某送医院抢救了。出了看守所我马上把情况反馈给李妻,远在天津的李妻异常担心。

1216日上午,我们到看守所碰碰运气,再次被告知人不在。我又给经办民警电话,答复称昨日已送回看守所,可刚刚看守所却称人不在。家属都非常着急,于是我们又驱车到看守所,管事员说不是刚来过说人不在么,我恳求说办案民警说人已押回看守所,请仔细查查,办事员查了电脑没有,在我的一再请求下,管事员答应去牢房看看,一查李某确实回来。终于能会见李某,顿感放松。李某见到我们非常激动,笑称等我们太久,里面没人敢放心说话。李某承认交通肇事事实并详细的叙述事发经过,坦言后悔莫及,已经积极赔偿,希望能从轻处罚、能缓刑、能假释。李某的希望如一个个气泡,被我一一戳破,我表示在法律限定的范围内我们会争取从轻处罚,但是不实际的幻想律师难以满足。那天聊到天黑我们才离开看守所,李某希望我们尽快再来会见。

侦查阶段一般只能会见一次,而家属几乎每天都会打电话给我询问各种问题。1222日,李妻打来电话,准备从天津汇1000元生活费给李某,我表示顺便把律师费一块汇过来,而李妻却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既然合同约定每个阶段付律师费,就应该按约履行。虽然家属的表现让人失望,但我还是将1000元钱送到看守所,因为这是生活费。在反馈李妻汇款的同时,我告知如果对我的工作不满意那我们终止合同,请另请高明。此后,我便暂停李案的准备。律师不应该像个债主催着客户要钱,如果客户不尊重律师的劳动,那不如不办。

1231日,11年最后一天,李妻打我电话,说已汇律师费,另加额外600元差旅费,并抱歉因为年底太忙疏忽了,对我的工作非常满意,希望我继续为李某辩护。李妻诚意之至,我核实汇款后便重启李案工作。我马上驱车至路桥检察院找经办检察官,但被告知因为李某身体特殊情况,刚刚提早将案件移交到法院了。于是我又马上赶到路桥法院刑庭,内勤查了电脑该案件未登记,告知我下周再来。

201214日,我去法院复印案卷材料,得知110日开庭。整理材料后我们再次会见李某,详细介绍开庭的情况。19日,家属匆忙而至,寒暄后,我开车载家属到看守所送物品。

开庭当天,李某表现真诚,法官当庭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家属开心的一个个与我握手表示感谢。检察院量刑意见是三年至五年,如今判到三年,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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