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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东晓律师
孙东晓律师
河南-漯河
主办律师

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新闻传媒2012-07-15|人阅读

编者注:

以下为《漯河日报》2010年10月14日文章,特转载。

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记河南恩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东晓

“以法律的智慧帮助人,以专业的法律知识服务人的理念,敬畏法律并进而捍卫法律,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让无力者有力,让有力者前行”,这是河南恩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东晓不懈的执业追求。

他经常说:“作为一名律师,要学会用法律和爱心,为弱势群体撑超了一方法律的蓝天。不让一名弱者因家庭困难站在法律援助的大门外,让他们请得起律师请得到律师。”

近年来,他积极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并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执业十余年来,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在办理湖北农民工周某讨薪案件中,他为当事人垫支交通费,诉讼费,不顾严冬酷署,为当事人反映情况,解决问题,花费时间长达九个月之久,当事人感动的热泪盈眶。

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时有困惑,也有迷茫,有坦途,也有坎坷。需要耐得住寂寞、耐得住清贫。月,他在办理李某抢劫杀人一案中,被告人李某曾先后二次住监,出狱后收入无着落,为了给刚出生的女儿买奶粉,再次抢劫犯罪。他感觉到两归人员特别是处在社会边缘的人,特别需要关注和帮助,因此他报名参加了漯河市司法局组织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志愿者活动,并参加了市慈善总会的工作,义务为慈善机构当常年法律顾问。今年中秋节前夕,在他的影响下,一批企业走向了慈善队伍行列,正是这样年他被源汇区法院聘为司法监督员,年被市纠风办公开选聘为市行风政风评议代表。

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辩护不是走程序的,更要恪守“依法有据”的辩护原则,做到有胆有识、依法辩护。近年来他凭借自己对法律的信仰和精湛的法律知识,曾先后办理了多起大案要案,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在参与辩护的王某抢劫案,王某在三天之内作案多起,被公诉机关指控抢劫罪,他接案后了解了案情,发现王某是岁的未成年人,并且所抢劫的对象一部分是在校中学生,所抢物品仅是随身携带的生活用品,他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在法庭上对王某进行从轻减轻辩护,法庭最终采纳了他的主张,依法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在执业中孙东晓律师讲大局讲和谐,依法处置涉法信访问题,为党委政府分忧,近年来,在办案的过程中,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已任,在处理涉诉信访案件时,特别是一些重大敏感案件时,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他一耐心劝导当事人,用平缓简约的方式化解纠纷,经他手成功化解了的周某因租赁问题意欲聚集出租车冲击新天地案。扬言要到奥运会闹事的高某土地承包案,最终都使当事人心平气和,自愿放弃上访的初衷,依法通过诉讼解决问题。今年月初,他接到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张某交通肇事故案,事发地在淮阳,他和当事人约定某天见面在淮阳看守所附近,他不顾大雨依然前往,衣服淋湿,街上灌满了水,车辆不愿前行,他光脚挽裤,冒险前行,当事人见面后,哽咽的连话都说不出。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近年来,他收到当事人送来的十多面锦旗和大量的感谢信。2007年,他被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律师,2009年被市司法局评为“市首届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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