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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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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代购的背后

专利法2014-11-21|人阅读

《现代快报》报道了一例因从印度非法代购药品被公诉的案例,再次引起了社会对抗癌药品内外价格差异巨大的关注。在印度工作的孙平夫妇,先是零星帮朋友代购易瑞沙、格列卫等抗癌药,之后开了家淘宝店,从印度药品代理商那里拿到低价药卖给国内客户。不料却被溧水检方提起公诉。

制药领域印度就是一个奇葩的存在,他们在药品方面几乎没有专利保护可言。

其实多数的药品,其生产成本大都比较低廉,其销售价格的高昂,主要是在于药品本身研发成本,几乎每个能最终走向市场的新药背后都是数以亿计的投入,高风险高投入当然是高回报,所以新药的利润多高的难以想象,但对于中国企业来讲,外国企业通过大量的专利注册,中国有WTO框架内的诸多法律制度约束,几乎堵死了我们山寨和抄袭他们已上市药品的路子,我们能够生产的,基本都是已经过了专利保护期的药物,巨头们的药物领先了国内企业10年20年以上,又享有专利保护。

而印度是完全没有的,中国企业要做仿制药还要花不少的本钱和心思,也只有相对规模大些的企业能做,印度可不是,一家庭小作坊就能把国外最新的药物原封不动的做出来,当然就是按白菜价卖了,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就是这个道理。

出于维持国内市场秩序的目的,走私药即便便宜,也不能被法律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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