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工伤的其他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 在抢救灾害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工伤认定材料一览表
序号 名称
1、 工伤认定申请表(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取)一式四份
2、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劳动合同书
3、 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或者职业病诊 断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4 、 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 、 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查询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名称、住所地、邮编、电话等项目)
6 、 非本人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与受伤害职工的关系证明及受伤害职工的 授权委托书
7 、 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 在工作当中或在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提交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
(同事证明材料或单位事故报告)
9 、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 、 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相关部门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的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另附工作时间证明及居住证明
12 、 职工突发疾病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3 、 维护公共利益受伤的,提交民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4 、 革命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旧伤复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5 、 交通事故伤害中伤者为司机的提供驾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