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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伤人,野生动物园是否应承担责任?动物园动物致害相关案例及裁判规则

名誉/肖像/人身权
201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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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越围栏而证明其尽到管理职责,进而免责。当然,如果儿童在没有成年人陪伴下通过踩人梯的方式翻越围栏进入动物范围内,则动物园亦需要证明即使是几个儿童踩着肩膀亦不能翻越的职责履行情况。

动物园尽到的管理职责不仅仅需要从动物的角度来理解,还需要从保障可能受侵害的人身和财产的角度出发。对此,动物园仅仅是防止一般人群受到侵害,而没有防止特殊人群受到侵害,尤其是充满好奇心的儿童和善意亲近动物的喂食者和意图抚摸者,则其不能主张其尽到管理职责而主张免责。比如,动物园在防护上只是防止成年人钻人围栏,而没有防止儿童由于顽皮钻人围栏,则其需要承担未尽到管理职责的责任。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条文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侵权责任法研究小组,人民法院出版社2010年出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一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009修正)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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