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作受伤,包括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治疗期间,工资待遇不变,按原标准由单位发放
2、符合工伤保险的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报销
3、构成伤残的,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享受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及就业补助金(后两项是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获得)。
职工受到工伤后,应及时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法律规定,单位应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申请劳动局认定工伤,但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上述费用全部要由用人单位承担,因此用人单位不去申请工伤认定。
此种情况下,受伤的职工或者近亲属应在工伤发生后一年内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否则,受伤职工的维权将会非常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