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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俊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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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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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商标权的行政保护

其它2019-08-06|人阅读

企业商标权的行政保护

凭借其独特的技术与经营信息占领一定的市场份额,并快速发展,攻城掠地的同时,如果相应的管理措施没有能够跟上,而偏遇上职工乃至企业高管、董事的利欲薰心,职业道德沦丧,那么对企业将可能带来致命的伤害,因此,如何依法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如何进行追究?已经是摆在企业家面前的一道必须解决的问题。

中国法律的定义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因此,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是首要任务,首先,必须要有保密措施,即权利人为防止信息泄露须采取与其商业价值等具体情况相适应的合理的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定知晓范围、标记保密标志、采取保密代码、签订保密协议、制定保密制度等等。

其次,必须是构成商业秘密的信息,即必须能证明该些重要的企业信息并非行业常识或惯例,也不是简单组合便能得来,更非经公开披露或取得的须付出一定对应代价的信息,包括特定的区别于相关公知信息的特殊客户信息名单。

另外,侵权行为人采取了何种不正当的甚至于犯罪的手段窃取、披露、使用了哪些信息,应当也是权利人必须举证的范围。

最后,律师认为对上述证据以及受侵权所造成的企业经济损失可以进行相关的公证及审计鉴定,从而以刑事报案、民事诉讼、劳动仲裁或者刑事自诉等方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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