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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焕宇律师
任焕宇律师
辽宁-沈阳
主办律师

敲诈勒索犯罪中中止的确定

刑事辩护2012-03-24|人阅读
在敲诈勒索犯罪中,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将指定被害人将财物存放于指定地点的信息发送给被害人后,即属于犯罪行为完成。行为人放弃犯罪而没有到指定地点取财物,属于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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