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唐志宏律师
唐志宏律师
北京-北京
主办律师

国土资源部:征地农房拆迁单独补偿

其他2012-03-25|人阅读

《土地管理法》的修订是社会关注的热点。

国土资源部近日称,《土地管理法》修订中有关重点制度设计的工作正在抓紧推进,将围绕征地制度改革,重点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解决被征地农民发展权问题。将保障被征地农民居住水平有改善,对农民房屋拆迁不再简单地按附着物补偿,要单独给予补偿。

为被征地农民留足发展机会资源

国土资源部表示,在征地制度改革中,首先将明确征地范围,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衔接,对公共利益进行界定。同时,拓宽补偿安置方式,改变单一一次性货币安置为主的模式,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采取就业、培训、留地、入股等多种安置模式,为被征地农民留足发展机会和发展资源,土地增值收益向被征地农民倾斜。

完善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

在征地制度改革中,还将保障被征地农民居住水平有改善,对农民房屋拆迁不再简单地按附着物补偿,要单独给予补偿,重分宅基地的采取房屋重置价安置,不再分配宅基地的则按当地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安置。

此外,法律修订中还将完善征地程序,健全完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土地管理法》修订将对农民房屋拆迁给以单独补偿,并且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对公共利益进行界定,这些与《物权法》、《宪法》修正案关于征收及征收补偿的规定相辅相成,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与其他相关法律形成体系更加有利于保护农民的拆迁征地利益。这确实是一个令人欣喜的好消息。

农村房屋的拆迁规模越来越大,现在对于农民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主要以附属物的方式进行补偿,补偿太低,无法保障农民原有的生活环境。而且在有些地方农民上楼之后还会给其带来生产生活上的不便,牲畜、生产工具等没有地方饲养或者存放,农民失地之后由于没有解决就业和社会保障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土地管理法》修订从法律角度来讲更有利于农民利益的保护。但是主要还是看法律出台之后其实际的实施情况。只有相关执法部门、司法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实施法律、适用法律的情况下被拆迁被征地农民的利益才能真正的受到法律的保护,农民利益才能不被侵害。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