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夫妻应如何处理共同债务
离婚时的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离婚双方共同偿还。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债务分割的问题,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由法院根据离婚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条件以及子女抚养的问题,以照顾弱势一方为原则,作出分担债务的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怎么界定离婚夫妻共同债务界定离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婚前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结婚前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离婚后对方不还共同债务怎么办
在离婚后,如果对方不还共同债务,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讨债务。首先,可以通过起诉对方到法院,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其次,如果对方有财产或者工资收入,还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来追讨债务。但是如果对方财产不足或者无法查到具体财产信息,可能会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