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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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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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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应注意的法律风险

公司法2013-04-03|人阅读

惠州公司法律顾问:隐名股东应注意的法律风险

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明(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

对隐名股东而言,应注意以下几点: 1、签订有效的股东投资协议或者合作协议。

聘请专业的法律人士起草股东投资协议或者合作协议是保障隐名股东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股东权利、董事会权利以及公司的架构、公司利润分配方法、公司解散程序等方面的设置上保障隐名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和合法权益。

2、保留出资的证明文件。 隐名股东的出资方式、期限等应当在股东投资协议或者合资协议中中明确,同时,隐名股东出资的转账凭证或交款收据等要保存,内容要完整无误,最好让显名股东出具书面的确认隐名股东已经出资的文件。 3、应重视公司章程对隐名股东的权利保障。 公司章程直接规定了公司的股权的具体形式、股东的身份、股东权利义务,直接影响隐名股东的权利。公司章程对分配利润、股权转让等方面的规定也直接决定了股东在公司中的地位和权利

4、尽量参与对公司管理。 尽可能在董事会、法定代表人以及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方面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公司的公章、公司大额交易往来的审批权上设置程序,来保障自身对公司信息的掌控以及公司经营状况的掌控,从而从实际上享受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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