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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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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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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主张追回被丈夫偷卖的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其他2013-05-14|人阅读

案例:张xx把自己的房子卖了,可房价涨得很快,仅仅半年时间,他那套房涨了6万元。李xx得知后,将丈夫和买房人一起告上了法庭,称房子是双方共同财产,不经自己同意,张xx私自卖房的行为无效,要求认定买卖协议无效,退还房子。真的是这样吗?

《解释》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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