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某某,男,1984年9月3日出生,汉族,住址:……
被告:李某,男,1980年2月5日出生,汉族,住址:……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278590元。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1年12月4日下午,原告张某正常下班途中,途径苏州市工业园区苏虹·口处,被被告李某所开车牌号为苏E**8*的小汽车撞倒在地。苏州市工业园区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作出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被告应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被紧急送走苏州市……中心医院救治,并先后实施了4次手术,待伤情治疗终结后,原告依法申请了司法鉴定,伤残等级为9级。
因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协议,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依法提起诉讼。希望能判如所请。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