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张富洲律师
张富洲律师
山东-济南
合伙人律师

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关于知识产权贡献率的问题

知识产权2022-04-24|人阅读

人民法院在审查原告实际损失数额、被告违法所得数额或者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时,应当考虑不同知识产权对产品的整体利润的贡献率。

同一侵权产品同时侵犯数个知识产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区分涉案知识产权对产品的整体利润的贡献率,合理扣减其他权利以及生产要素等产生的利润。知识产权的贡献率应当根据其在侵权产品中所起作用进行确定。

被告具有本指引第十一条第一款情形,导致侵权获利无法精确计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考虑知识产权贡献率的抗辩不予支持。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关于先行判决与行为保全的问题
人民法院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时,对于侵权事实已经查清,能够认定侵权行为成立,但案件标的额较高,赔偿数额计算较为复杂的,可以先行判决停止侵权。原
#知识产权
人看过
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关于先行判决与行为保全的问题
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关于惩罚性赔偿与法定赔偿的问题
原告一审主张适用法定赔偿确定赔偿数额,在二审中增加惩罚性赔偿请求或者另行起诉主张适用惩罚性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多个被告分别构成侵权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对符
#知识产权
人看过
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关于惩罚性赔偿与法定赔偿的问题
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关于惩罚性赔偿倍数的确定
人民法院在确定惩罚性赔偿倍数时,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主观故意及侵权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被告属于帮助、教唆侵权的,确定惩罚性赔偿倍数时可以综合考虑适当降低。确定惩罚性
#知识产权
人看过
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关于惩罚性赔偿倍数的确定
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关于举证妨碍的考量因素
人民法院在审查被告是否符合本指引第十一条第一款情形时,可以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认定:(一)原告是否已经初步举证,是否已经提供被告对侵权获利乃至其整体营利的宣传资料、
#知识产权
人看过
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关于举证妨碍的考量因素
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关于许可使用费合理倍数的确定
人民法院在确定权利许可使用费合理倍数时,可以参考以下因素:(一)权利人与被许可人是否签订许可合同,许可合同是否实际履行;(二)权利人与被许可人是否存在亲属关系、
#知识产权
人看过
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关于许可使用费合理倍数的确定
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关于销售量与利润的确定
人民法院在审查产品销售量与利润时,可以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确定:(一)被告自认的产品销售量及利润;(二)被告网站、宣传资料、年度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数据;(三)被告
#知识产权
人看过
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关于销售量与利润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