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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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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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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无效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纠纷2023-04-19|人阅读

导读:

民法典无效合同的规定是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时,合同的效力便自始至终无效,常见的情形有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因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等。

  一、民法典无效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无效合同的规定是如果在签订合同时有违背他人意愿或者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那么签署的合同就属于无效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合同效力有几种

  合同的效力包括合同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三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形式作出。

  三、合同效力需要公证吗

  合同并不是必须公证才有效的。法律快车提醒,只要合同是在双方达成合意下签署,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该合同就是有效的。公证是加强合同效力的一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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