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作为辩护律师参与了一起在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故意伤害案件,成功为被告人减轻了处罚。因是疫情原因,所以法院通过互联网的形式组织了开庭,被告人也不用被从看守所提出来到庭审现场,只需其在看守所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参加庭审即可。当天,连云港市新闻综合频道对庭审现场进行了录制,后再连云港市综合电视台插播了上述庭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