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杨龙辉律师
杨龙辉律师
江苏-南京
主办律师

2013年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费用标准

损害赔偿2013-03-21|人阅读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

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2012年度)的通知                

苏高法电[2013]205号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2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现将2012年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677元 ∕ 年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825元 ∕ 年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202元 ∕ 年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655元 ∕ 年   职工年平均工资和江苏省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待统计局数据公布后再做通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2013年3月8日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