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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敬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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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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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中船舶抵押权的设定

海事海商2012-06-05|人阅读

建造中船舶抵押权的设定

  一般来说,建造中的船舶是不具有《海商法》所列的船舶之地位的,因为这种船舶尚未登记,没投入运营,习惯上称其为“死船”,而《海商法》所指的船舶系属投入运营的“活船”。但为了鼓励融资造船,《海商法》明确规定,建造中的船舶可设定抵押权。  “建造中的船舶”何时起或在建到何种程度始可设定抵押权,《海商法》并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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