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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立洪律师
邹立洪律师
广东-深圳
主办律师

刑事辩护的作用

刑事辩护2013-06-25|人阅读

很多当事人误认为家属或亲戚可以去看守所探望当事人,因为犯罪嫌疑人处于刑事侦查阶段,所以只有民警和律师才能到看守所探望犯罪嫌疑人,家属或亲戚是不允许探望的。家属或亲戚应该为他委托律师,因为这时律师是可以进入看守所与他见面并了解案件相关情况的。按照法律规定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还可以为其办理取保候审。鉴于我国刑事诉讼的特点和现阶段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时有刑讯逼供或者其他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事情发生的状况,我认为刑事案件聘请律师的时间越早越有利于案件最终的处理。刑事案件中,律师在三个阶段的工作各有不同:一、侦查阶段(公安局)律师的工作1、与侦查机关联系;2、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等;3、申请取保候审;4代为申诉和控告。二、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律师的工作1、到检察院查阅案卷材料;2、会见犯罪嫌疑人;3、调查取证或申请检察院调查取证;4、向检察院提交辩护意见;三、审判阶段(法院)律师的工作1、到法院查阅案卷材料;2、会见被告人(此时犯罪嫌疑人已改称为被告人)3、调查取证或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4、选择辩护策略;5、出庭准备;6、参与法庭审理,为被告人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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