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双方离婚时,依法只能对其夫妻共有财产及家庭共有财产产中所占份额进行分割,不能分割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损害子女合法的财产权利;
(2)在分割财产时,应坚持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
(3)对于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共同承担的房屋或者已购买共同使用权的房屋,应优先照顾抚养子女的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