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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萍律师
王萍律师
河北-廊坊
主办律师

漫漫诉讼路

名誉/肖像/人身权2013-10-31|人阅读

2012年7月29日接见了一位比较特殊的当事人,这位当事人年近六旬,为了11160元的土地补偿款前来寻求帮助,之所以说她比较特殊,一是因为她经济条件比较困难,没有办法支付律师费,请求我为其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二是她的诉讼之路比较漫长,从2010年12月13日起诉后,经过了裁定驳回起诉,又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又撤销一审裁定,发回重审。

在充分考虑了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后,作为一名律师应坚守律师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仅仅因为其不能交纳代理费就拒绝她。在与主任商量后决定尽我所能帮助这位老人。

在办完委托手续后,我便开始阅卷,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她的事情是这样的:老人于1999年在农村承包了一块土地,后因修建高速公路,老人的土地被占用,但是当时老人不在家,量地的时候,邻地的主人将老人的土地登记在了自己的名下,后土地补偿款也由邻地的主人领走,老人多次索要无果,无奈之下,只能诉诸法律。2010年12月13日老人起诉至法院,但是法院以征地补偿费争议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的范围为由裁定驳回起诉。老人不得已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一审裁定,并发回重审。

阅卷后,我查阅了大量的相关规定和以往的案例,认为证据不是很充分,于是和当事人来到了她的家乡,帮助她收集相关证据。经过数日的努力,终于收集到了开庭所需要的证据。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经过充分的准备后,庭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返还老人土地补偿款1116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且案件受理费79元,亦由被告承担。

在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我看到了老人久违的笑,不停地向我致谢,我也深深地感觉到了自己职业的崇高和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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