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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金刚律师
郭金刚律师
湖北-恩施州
主办律师

无理的要求是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名誉/肖像/人身权2013-03-14|人阅读
2013年3月13日,我接到我顾问单位的电话要求到建始县高平镇处理纠纷。早上我一人从恩施出发,及时赶到现场。经查看案情:在高平镇新街上,原来开发的某公司将所有新街建成后,所有附近农户获得了大量的利益,某公司也因开发土地依法取得了公路两边的土地使用权,但一些农户得到利益后还提出诸多无理的要求,我到现场后进行了走访调查了解。依据《城乡规划法》《民法通则》规定,农户的要求完全是无事找事做。经过我与部分农户的接触,我向他们进行了耐心的解释法律法理后,最后说:希望大家做事情不要太过份了,能侧着身子过去,大家都好,不要把事情搞得过于。这句话是我做律师经常说的,他们听后,经过反复的考虑,部分农户与开发商的矛盾化解,有的也还在观望中。在此,我将这句简单易懂的话也送给社区的网友,希望大家做事不要做尽做绝,凡是都要给自己留点后路。同祝大家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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