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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素然律师
陈素然律师
广东-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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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专利的策略

专利法2012-08-01|人阅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新的技术成果越来越多,对于这些创新技术成果是否申请专利及如何申请专利,关系到企业未来的生存和发展,探究有关申请专利的策略显得尤为必要。

一、专利申请种类选择策略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可以申请的专利种类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专利法》第九条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由于发明专利保护产品和方法,其获得授权需要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通常情况下审查周期较长,对创造性的要求较高,保护期较长。相对而言,实用新型专利仅保护产品,其获得授权只需经过形式审查,通常情况下审查周期较短,对创造性的要求较低,保护期较短。正因为这些差别,作为一种专利申请策略,就一项产品发明既申请发明专利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已经越来越多地为专利申请者所采用,这样做的优点是:通过实用新型专利能更早地获得专利保护,且当发明的创造性较低而不能获得发明专利的保护时,仍然有实用新型专利的存在而提供保护。

二、专利申请时机选择策略

我国专利法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这也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先申请原则。据此,如果企业有新的技术方案或新设计,通过分析认为适合申请专利的,应当及时申请专利,以避免他人抢先申请。历史上也不乏同样发明创造因为晚申请一天而无法获得专利的典型案例,如德国克虏伯公司的人造茜素的专利比英国人在英国申请专利早了一天,从而在英国获得专利权。德国的人造茜素产品长驱直入,占领了英国的市场。

在现实中有这样一种情况,就是企业常常在新产品上市几个月甚至几年后,发现市场上有伪造品严重影响本企业经营时才想到去申请专利,结果因为产品技术方案或设计已被公开使用而丧失新颖性,无法获得专利。即使侥幸获得了专利,也时刻面临被宣告无效的风险。因此,企业最好根据情况在新产品上市前将产品申请专利。

专利先申请原则对专利的及时申请提出了要求,但是,申请专利的时间也并不是越早越好。过早申请也会存在一些坏处:在企业技术创新新成果还没有成熟时过早申请专利,由于不具备授予专利权的条件而会影响专利的获得;过早申请由于申请文件准备匆忙,可能影响专利申请的成功;过早申请等于是向竞争对手过早地暴露了自己的技术秘密,有时可能使其在短时期内赶上甚至超过自己,使自己的专利申请尚未授权就被淘汰;过早申请核心专利而相关外围专利缺少申请准备,有可能使竞争对手针对自己核心专利申请外围专利,妨碍自己核心专利的实施;专利技术因不够成熟时申请专利,如果在申请被公开后最终被驳回,不但不能获得专利,而且技术内容也公开了,竞争者可以在此基础上迅速改进,申请改进专利反过来限制自己。此外,过早申请了等于未来专利权的过早结束,因为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在对专利权的期限计算都是以申请日为起算日的。

三、作为商业秘密保护与公开技术成果策略

对于一项技术创新成果,有时申请专利并不是最佳的选择。专利保护有优点,但是也有许多缺点:申请专利需要缴纳费用,获得专利权后每年要缴纳专利年费;发明专利申请周期较长,如果发明的经济寿命不不长,即使获得专利授权,经济价值也不大;申请专利成功后所获得的专利还受时间性、地域性限制。鉴于申请专利保护的缺点,如果新的技术方案不容易被他人通过反向工程破解,作为商业秘密保护不失为一种较好的策略。另外,对技术创新成果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主题,也尽量避免申请专利而导致技术公开,可以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采用商业秘密进行保护时,企业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可以长时间地且没有严格地域性限制地受到保护。在采用商业秘密进行保护方面,美国可口可乐公司对“可口可乐”饮料配方的保护方式最有代表性。

公开技术创新成果作为专利申请策略的一种,是指以公开发明创造来阻止部分对手申请专利、获得专利。企业对自身开发的新技术,认为没有必要申请专利,但是如果其他企业对之申请专利又可能威胁到本企业利益时,就可以采用公开发明创造的方式,即通过公开技术创新成果使竞争对手即将进行的专利申请丧夫新颖性,以阻止对手获得专利。公开技术创新成果适用于不适宜于申请专利、也不适宜于作为技术秘密保密的情况。但是应当注意,这里所说的公开绝不是全部公开,而是只要达到阻止竞争对手在后专利申请的目的就够了,至于技术创新中的关键内容是不能轻易公开的,而且企业公开的范围在符合法律对新颖性要求的前提下越窄越好。

四、制造假象申请专利策略

通过专利检索研究竞争对手的技术开发战略,进而采取相应的技术开发,以达到制约对方及免于被对方控制的目的,是企业在技术开发竞争中常用的手段。企业为了避免使自己的技术开发战略被竞争对手获悉,在将认为符合专利条件的项目申请专利的同时,也有意将认为不具备专利条件的项目申请专利,给竞争对手错误信息,可以达到迷惑竞争对手的目的。

五、专利申请国别、地区选择策略

专利的地域性特征决定了企业只有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申请专利才能在该国或地区获得专利保护。企业到国外申请专利是实施专利技术输出战略的重要前提,也是企业开拓和占领国际市场的重要手段。一般地说,企业是否到国外申请专利取决于占领国际市场的需要。如果企业的发明创造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有较大的市场、能够通过产品销售或技术推广而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那么企业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申请专利就具有较大的必要性。因为如果不申请专利,其他国家或地区就可以无偿地生产、使用和销售自己在国内的专利产品或使用其专利技术。

六、著作权登记、商标注册与专利申请相配合策略

由于专利保护的期限比较短,且有严格的地域限制,对于有些新设计,符合条件的,可以同时通过申请著作权登记和商标注册的方式进行保护,也可以在已获得专利权期限即将届满时申请著作权登记和商标注册的方式进行保护。通过商标注册进行保护,由于商标注册可以续展,其保护时间可以是无限的;通过著作权登记方式进行保护,也不像专利保护那样有严格的地域限制。另外,与专利方式保护相比,通过著作登记或注册商标进行保护的费用要少得多。

总之,专利申请对企业来说通常是很重要的事情,不但需要十分谨慎的态度、细心的习惯,更需要充满智慧的策略。良好的专利申请策略,可以使企业的科技创新成果最大化的发挥其作用,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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