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由当事人向法律援助中心及受理点申请,指派执业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维权服务。
二.什么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与人身损害有关的案件,如意外伤害、医疗事故、交通事故、高空坠物等等;
2、刑事案件。无论是公安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还是审判阶段,不论是被告人还是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害人,只要家庭困难都可以给予援助;
3、劳动争议案件;
4、工伤认定申请、复议等;
5、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等;
6、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
7、主张因见义勇为产生的民生权益的;
8、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9、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请求维护合法权益的;
10、妇女请求离婚维护合法权益的(男方请求离婚的可根据情况而定);
11、符合法律援助案件范围的再审听证案件;
12、军人、家属案件(不审查经济条件)。
三.哪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经济困难者,由村委会、居委会、申请人所在单位开具经济困难证明;
2.在郑州工作或居住具有农村户籍者;
3.军人或军人家属;
4.低保户;
5.市级劳动模范;
6.在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出资供养或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
7.残疾证及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无固定生活来源证明;
8.依靠政府或单位给付抚恤金生活的;
9.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
10.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生权益的
四.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的经济贫困证明(特殊群体不需要开具证明),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因申请人不方便时,代理申请的,还需要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五.法律援助提供的援助形式有哪些?
如果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后,专业的维权律师代理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在刑事诉讼中担任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自诉人的代理人。法律援助为国家的一项利民政策,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办案费用,请申请人认真审核办案人员的律师证件以免上当受骗。符合法援条件的群众可直接电话联咨询。
援热线:13526556700,联系人:吴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