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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丽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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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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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太如何斗小三

离婚2016-11-15|人阅读

“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杀得了木马,翻得了围墙,开得起好车,买得起好房,斗得过‘小三’,打得过流氓。 这是当下赋予新女性标准

时代在进步,也在开放,小三已经不是什么新鲜话题,世人早已以习以为常,但时下火爆的宝宝离婚案,再次将离婚、出轨、分家、小三等问题推到烽火浪尖。

那么,破坏人家家庭的小三,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呢?答案是NO

我国目前尚无法律惩治‘小三’,只有在“小三”犯重婚时,才被追责。 根据《刑法》规定,“小三”要构成重婚罪,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明知他人已婚,二是要与其结婚。一旦“小三”犯重婚罪,将被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国现行的《婚姻法》,仅授权对离婚诉讼中过错方进行打击,即夫妻一方因与他人同居、重婚导致离婚的,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婚姻家庭损害赔偿责任,但赔偿责任的承担者仅仅是夫妻中的过错方,而非“小三”。

  难道,真的拿“小三”没有办法了吗?

法律又规定,在不解除现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法律可赋予夫妻一方直接对配偶的婚外情人提起民事侵权之诉,要求给予赔礼道歉、停止侵权、并赔偿定额损失。

那么,在小三当道的今天,对含辛茹苦、为家为娃的太太们,法律又如何保障呢?

《婚姻法》明确规定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女方在怀孕、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以及离婚补偿制度、经济帮助制度等。

守不住人,也要守住钱!太太们,很关心自己和先生打拼的家财如何不受侵犯。来看看法律怎么说;

《婚姻法》 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换句话说,太太和老公婚内奋斗创造的财富都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如果男方单方面处置自己的资产为“小三”买车、买房、购置奢侈品等,均是侵犯太太一方的财产权益,太太可以要求小三返还。

再恶劣一点,如果老公们还在外面与“小三”又生了小孩,怎么办?

太太们痛心疾首,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了,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待遇。这下,继承的问题又来了。多了一个外人来跟我家公主抢财产了,这又怎么办?

律师告诉您,这回翻烂了法律也没用了,我们要学会运用遗嘱、保险、信托等组合型金融工具来保护自己了。

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继承的效力是优先于法定继承。

保险、信托的综合运用更是惟妙惟肖,伤人到无形之中。留到田律师下次载与太太们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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